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激发冰雪经济活力的若干意见》,促进体育消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扩大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充分发挥体育产业提振消费作用,使体育产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一)丰富体育赛事活动。构建多项目多层次体育赛事体系,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建立甘肃省体育赛事等级评价体系和体育赛事名录库,制定出台赛事举办激励扶持政策,加强对赛事申办、举办全过程的统筹和指导。突出地域特色,积极挖掘伏羲文化、丝路文化、敦煌文化、黄河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的体育内涵,提升赛事活动的文化底蕴和品牌影响力。推动引导新兴体育项目赛事规范运行和发展,加强对村超、村BA、城市智跑、匹克球赛等系列赛事的指导和扶持,积极打造品牌赛事IP,推行体育赛事活动市场化运作,提高职业赛事发展水平。持续办好兰州马拉松赛、嘉峪关铁人三项赛、藏地传奇自行车赛、陇城厂超足球联赛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品牌赛事,力争到2030年全省赛事活动精彩纷呈,实现“一市一品”“一县一品”目标。(省文旅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YY易游体育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和兰州新区管委会承担,不再单独列出)
(二)优化赛事服务管理。体育部门会同公安、交通、水利、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一站式”服务机制或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道路、水域等公共资源进一步向体育赛事活动开放,强化体育赛事风险预警和安全管理,压实各方安全责任,落实“一赛五案”和“熔断”机制,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设立体育赛事活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制定《体育赛事活动服务指导目录》,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组建赛事活动项目专家库,通过政府购买赛事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等方式给予支持。建立体育领域信用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功能,优化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全省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监督体系,建立全省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监督名录,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开展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人员赛风赛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体育精神,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科学核定赛场安全容量,合理提高可售(发)票数量。推进体育赛事相关版权确权,开展交易服务,进一步促进体育产业规范发展。(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版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户外运动产业。制定《甘肃省“十五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户外运动产业的研究规划。依托全省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结合不同地区自然资源特点,差异化建设1-2个国家级和4-5个省级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积极参与并申办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推出甘肃特色户外运动精品线路。推动低空体育项目安全有序发展,以航空模型运动、模拟飞行等低空赛事活动为抓手,促进低空体育消费。(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壮大冰雪经济。构建河西走廊、陇中、陇东南及少数民族地区区域冰雪产业带,重点扶持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地区建设冰雪运动核心区,打造兰州1小时经济圈滑雪示范区和河西走廊滑冰示范区,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健全市(州)、县(市、区)冰雪体育组织网络体系,支持各级冰雪组织通过举办赛事、组织培训、开展交流等方式,推动冰雪运动普及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冰雪运动俱乐部和仿真冰雪馆,开展技能培训,激发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热情。深入实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战略,构建“如意甘肃•冰雪丝路”群众冰雪赛事活动体系,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联动开展冰雪运动。开展冰雪旅游提升行动,串联甘肃各地冰雪资源,推出精品冰雪旅游路线,促进冰雪旅游消费,挖掘冰雪文化底蕴,丰富冰雪旅游产品。常态化举办“全国大众冰雪季”等品牌赛事,每年全省举办群众性冰雪体育赛事100场以上、冰雪旅游主题活动50场以上;申办1至3场国际国内冰雪大型赛事,加强冰雪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甘肃冰雪经济知名度,扩大冰雪运动普及面,到2030年,冰雪运动参与人次突破500万。(省文旅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体育用品升级。立足省级优势体育项目和全民健身需求,建立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与体育企业协同攻关机制,重点研发适用于高原训练、运动康YY易游体育复、大众健身及户外运动智能化、轻量化装备器材。鼓励我省体育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同研发具有黄河文化、丝路元素等我省地方特色的体育装备、运动器材和健身“潮品”。引导各地借助品牌体育赛事及全民健身活动平台,举办体育产品新品首发、首秀等活动,提升“甘肃造”体育用品市场认知度与竞争力。(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拓展体育消费场景。在确保安全合规前提下,鼓励通过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空间打造体育运动场所,充分挖掘城市中的“金角银边”,建设“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推动商业综合体、景区、商圈、街区等地引入体育健身、赛事活动等业态,打造多样化的“15分钟健身圈”。到2030年,实现符合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向全社会免低收费开放全覆盖。支持在体育场馆和赛事活动周边嵌入特色商品销售平台,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体育产品和服务中的应用,促进大型体育场馆智能化改造。支持新建和配备无障碍健身设施示范点,加大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老年人健身项目、健身方法和指导培训等工作方式,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身健康需求为目的,扩大体育消费人群;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逐步在节假日对社会开放。提升冰雪运动消费环境,加快推进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户外场地升级改造为室外冰雪运动场所;引导各级冰雪组织通过举办赛事、组织培训、开展交流等方式,推动冰雪运动普及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数据局、省老龄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举办体育消费活动。持续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100项赛事活动,继续办好“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和“乐享精彩赛事 寻味陇原美食”等赛事融合活动。支持赛事主办方在赛事期间开展“陇货甘味”“陇原书香”及文旅推介等展销活动。开展新年(重阳)登高、毛泽东题词日、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全民健身在陇原、全民健身大拜年等系列全民健身主题活动。鼓励各地依托体育赛事热度,举办消费季、消费月、消费周等促消费活动,拓展线上线下赛事活动内容,激发群众健身消费热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消费惠民举措。鼓励各地开展体育消费惠民季活动,采取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消费满减和积分兑换等优惠方式,多渠道降低群众体育消费门槛。拓展工会使用会员会费范围,支持职工参与健身活动、购买健身服务和观赛消费;积极组织村民开展“乡村振兴·活力乡村”等体育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职工群体的体育消费潜力。(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省金融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扩大体育消费群体。结合红色文化、少数民族特色和地域特征加强对体育文化的宣传,创作出具有甘肃特色的体育文化产品,落实“跟着微短剧去运动”计划和“跟着冠军去健身”活动。全面落实中小学每天2小时综合体育活动,推进校园足球等特色项目,组织“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系列活动以及青少年U系列赛事,引导家长积极参与陪练和观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户外体育场在冬季转换为滑冰场。落实对青少年和老年人的科学健身指导,通过“赛事+培训+装备”联动模式,邀请世界冠军和全运冠军、医学专家等进社区讲解运动损伤预防、健身营养搭配等相关知识等活动,培育青少年体育消费群体,科学保障老年人的健身消费需求。(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做大做强体育企业。建立体育企业培育机制,着力培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会展、体育经纪等领域的体育服务企业,构建赛事策划、运营服务、营销推广等全产业链条。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壮大,建立健全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吸引国内外冰雪运动装备制造、运营服务等企业落户甘肃,支持各类冰雪运动相关企业协同发展,加大对冰雪项目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力争到2030年,培育5至10家冰雪行业头部企业,20至30家中小型企业。鼓励改造升级,推动公共体育场馆绿色、低碳、智能化转型。持续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的市场化运营和复合型经营模式,培育一批专业化的体育场馆运营主体和服务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搭建优质对接平台。持续办好“兰洽会”甘肃体育产业展区,支持甘肃体育企业参与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等展会,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国内外优质资源与我省需求精准对接。(省商务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深化体育产业交流合作。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赛事,继续向国家体育总局申报开展中日、中韩、中俄等方面国际青少年体育文化交流活动,以打造各类品牌邀请赛为抓手,推动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体育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四川、陕西、新疆、青海和宁夏等周边省区的体育产业交流合作,联合开展赛事旅游、冰雪旅游线路推荐,共同举办体育产业宣传交流活动。引导省内体育企业开展国际贸易与对外服务。(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体育局、省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深化行业融合发展。举办体育文化旅游节,打造体育旅游康养消费目的地,培训具有体育指导与健康管理、旅游管理、生态保护等能力的复合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康养休闲、农林等行业的融合发展。发挥高山峡谷、大漠戈壁、绿洲草原、雪山冰川等自然资源优势,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精品赛事活动,培育并发展赛事装备、赛事纪念品、赛事推广等关联产业。推出一批具有甘肃特色的“体育+”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提升甘肃作为体育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布局,支持体育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等地率先发展,培育特色体育产业,打造河西、中部、陇东南、甘南临夏少数民族地区等特色运动产业带,推动各地形成差异化的发展格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聚焦资源要素,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显著的体育产业项目集群。深化区域协作,通过“关中平原城市群”“兰西城市群”为甘肃体育产业提供跨区域市场与资源整合平台,推动区域性赛事合作和体育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兰州市打造一批体育产业集聚区。(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委、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体育数字化发展。加强智慧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各地建设智慧体育公园、智能健身路径、智慧社区健身中心等,加快推动全民健身智能化转型。依托5G、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开展体育场馆数字化升级和改造,推广应用甘肃省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平台,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积极发展“云赛事”“云健身”等数字体育新形态,发展电子竞技等新兴数字体育运动项目,打造线上线下一体贯通、相互补充的体育赛事活动体系。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竞技体育训练、参赛、伤病预防等领域的实践和运用,利用可穿戴式健身设备、VR技术等提升专业训练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支持体育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生产模式、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推动数字技术与体育产业深度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全省体育人才发展规划,支持省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增设冰雪运动、运动训练、休闲体育、体育经济等相关课程或专业,依托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社团俱乐部及企业等各方力量,培养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赛事组织管理、装备制造研发等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加强体育产业相关职业标准开发,建立从业人员评价体系。强化全省体育产业干部培训,每年举办全省范围内体育产业相关业务培训。支持扶持退役运动员自主创业,从事体育产业相关工作;支持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推进退役运动员职业转型。充分利用省体育科研和决策咨询专家智库,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金融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丰富信贷产品,强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保障,加大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等领域金融供给力度。推动金融赋能职业体育、冰雪经济发展,提升体育赛事金融服务质效。支持我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提高体育产业发展保险保障水平,做好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的金融服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省证监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丰富体育场地供给。盘活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加强户外健身设施、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社会足球场地、冰雪运动场所等体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充分发挥七里河体育场、兰州奥体中心和甘肃体育馆的优质场馆资源;扩大体育场地范围,结合城市更新工作,支持在城市社区建设笼式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设施项目;在城市等高架桥下、屋顶空间开发微型运动场;在河西地区推广建设气膜结构、装配式健身馆等,巩固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成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优化体育消费支付服务,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体育消费应用场景,实施《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加强对体育健身、体育服务等行业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体育培训制度标准,加强体育培训市场规范。依法查处体育健身服务行业与单用途预付卡相关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行体育赛事门票实名制管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倒卖赛事门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体育市场执法主体和执法事项,加强对全省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推进全省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体育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保护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保险机构开展体育赛事、运动伤害等保险业务,全面保障体育活动开展。(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开展全省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全面掌握产业发展规模及特征。加强体育、教育、海关、税务、统计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互通与共享。提升数据统计分析与成果应用水平,为精准施策、释放体育消费潜力、优化产业布局提供数据支撑。(省教育厅、兰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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